何必拘泥
【中國時報/立青】
1979-05-07

振興國劇,是復興中華文化,發揚固有傳統藝術的主要工作之一,過去這些年,政府、軍中及有關的單位,無不努力從事,使國劇再度風行,且漸次受到青年的喜好。

在整個振興國劇的聲浪之中,一批批青年朋友,致力於平劇改良的工作,是十分令人欽敬的,其中像林懷民,利用雲門的組織,先後數次試著去表演平劇藝術,即使不是專注的國劇,其舞蹈中,也偏多國劇的功架姿式。

不久前,他在國父紀念館推出的「青年平劇演員,演給青年朋友欣賞」的國劇演出,成績雖然未臻理想,卻無疑的是一項極具意義的嘗試。

而正當平劇界,表現出一股欣欣向榮力量的現在,平劇界卻無端發生了兩樁大事,令識者震驚不已;其一是大鵬解聘鈕方雨,其二是大鵬禁止隊員參加「雅音小集」。

基於喜愛國劇的立場,不能不為這兩件事,稍做評論:

「雅音小集」是郭小莊組成的,等於是一個國劇實驗劇團,隊員大半向大鵬商借,但因未備公文,大鵬乃不准外借,使得已排定十七日公演的「雅音小集」,險些得被迫停擺,這對國劇發展,是很大的阻擾事件,幸經協調,終于解開癥結,大鵬劇隊終也能夠收回成命,讓「雅音小集」準時如期演出。

至於鈕方雨,因被請前往美國義演,而放棄了排定的國內公演檔期,大鵬主事,十分氣憤,終於將之解聘。

鈕方雨前往美國唱平劇,宣慰僑胞,而因行色匆忙,不能預先請假,才肇其今日的事件。

站在大鵬的立場,對這兩樁事處理都屬合於「法」的規定,不過,談「法」不可能離開「理」和「情」,而大鵬當事人則拘泥於規定,不能夠鼎力協助國劇演出,誠然令人遺憾,但望大鵬能以未來為重,讓國劇活動順利發展。又何必一定拘泥於一個「法」字,何妨多考慮「情」和「理」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