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續國劇文化 宜先整頓現行劇藝組織
【中國時報/魏子雲】
1991-01-18
今日,我們的國劇在運行上業已亂了章法。造成了國劇作業上的「亂」,政府的某些長官要負起這個「亂」字的全部責任。何以見得?一言以蔽之,他們對於國劇的運作,如何有益於社會,如何弘揚其藝術質素,如何與社會大眾結合,如何使其擔當千餘年來所負擔的社會教育,始終沒有訂立出一個運作的制度出來。諸如演員的社會定位,教耶?公耶?藝耶?工耶?還是其他?至今,這些演藝人員尚未能同於政府一般公教人員,享受到退輔醫藥的應有制度。是以在他們的心態上,便隨波逐流的跟著當前這個以賺錢為第一要義的社會,步入了賺錢之途。只要有「外快」可賺,機會絕不願錯過。像這樣的國劇界,大多人都捨其本職另賺「外快」的情形,是由三家電視台的國劇承播開始的。按三家電視台的國劇播出有兩種,一種是邀請軍中劇團及復興團擔任,一種是邀請各劇團的演員與之訂約(如台視)作為他們的基本演員。從這時起,各劇團的演員,已有了另締他約的「兼職」。不知此一另締他約的「兼職」情事,是否獲得其服務劇團的「批准」,本人一無所知,但國劇演員之兼任外差,則自此始。
繼著郭小莊的「雅音小集」成立了,每年演出一次或兩次。按「雅音小集」這個劇藝團體,它的組織,本身的成員,只有兩人,除了郭小莊之外,還有胡琴朱少龍,僅此二人而已。可是,只此二人,卻已轟轟烈烈的度過了十歲的生日,又向第二個十年邁進了,回溯「雅音小集」每年演出的大戲,動輒幾十人,排演一齣新劇本的戲,非一日可成,少數也得三個月吧!參與演出的那麼多人員,十之九都是這幾個支領政府薪給的公設劇團的演員。請問,是各劇團的行政當局心甘而情願的嗎?非也。因為軍中劇團奉令而為,正式公文書下達者有之,口頭下達者更多。不過,演員們則十九同意,可以另外獲得一些酬勞也。試問,這種支援的方式,有法令可循嗎?有制度可援嗎?還是只憑恃某些有權的長官之一時好惡與情面而已!
果然近數年間,類似「雅音」的這類劇藝團體,今已奉准設立有案的,已逾二十個,他們團體中的演藝成員,有者僅一人,如「當代傳奇劇場」團長林秀偉還不是國劇演員,其夫君吳興國是軍中陸光劇隊的正式隊員,居然也繼「雅音小集」之後,來向政府申請龐大經費製作大戲為「慾望城國」、「王子復仇記」等。試問,我們政府的文化機關依據的是何法令,何種制度,來支援這麼一個電線桿劇藝團體,來為政府擔當文藝季的演出?我要再問我們的政府,「當代傳奇劇場」的演出是成功的嗎?在英國的演出是為我們中華民國爭光的嗎?再說,吳興國的個人成就與奮進,使我由衷讚佩,為什麼不提拔他到軍中去擔任某一劇隊的隊長?還有郭小莊,她有文化大學的學士學位,為什麼不把這些人才納入正式的組織,我們的長官為什麼忍心讓她這麼一個能幹的女演員,作一個電線桿樣的「雅音小集」負責人?不給她一個正式劇團的組織,讓她發揮組織能力與藝術長才呢?這樣下去,我們的國劇運作,還有章法嗎?如今,戡亂二字將廢,兩岸文化交流,勢必繁增。今後,已立案的電線桿劇團勢將紛紛向政府提出類似「雅音」、「當代」等一樣的大戲製作計畫。試問,我們政府的文化承辦機關怎麼辦?厚此而薄彼嗎?再說,支領政府薪給的四個劇團勢必淪為「班底」,它們的運作光是支援民間的電線桿劇團,都會捉襟見肘而窮於應付。遑論他們本身應負荷的工作運作了。
至今,三個軍中劇團一向領取的津貼,已半年多未發。軍中劇團的演員薪給,本來就低,因而常使軍中的演員興起不平之鳴。他們說:「有些人不但成天吃肉喝湯,還外帶吃喝玩樂都有錢用。我們有些人不得不抽空去租計程車開,否則養不了家。」所以,他們樂意去做班底,賺幾文外快養家呀!李寶春來了,有幾場大戲在等著他擔綱演出的重任;童芷苓來了,還有幾場大戲在計畫演出;還有在美國的華文漪、齊淑芬、黃正勤等等,都要來。我們中華民國有錢,演一場大戲,動輒台幣數百萬元,我們的社會愛新鮮,我們的長官要繁榮,反正有四個劇團可作班底。除了主角,二三路的人手還不少,都能湊合。這樣下去,我們中華民國的戲劇活動可就越來越熱鬧了。請問,我們自己的劇藝成就在那�堙H
各劇團的演員,他們的脫序行為,不守法的亂象,其來有自,不過於今為烈。像這些問題,幾已不是一個劇團的領導人可以處理得了的。還是請求我們政府有關長官反省反省檢討檢討吧!若要阻止此一亂象的繼續產生,還是馬上通盤整理劇藝組織吧!斯乃釜底抽薪之策。
魏子雲/北市(自由撰稿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