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天不動地•試析竇娥冤
【民生報/黃美序】
1980-03-19

雅音小集這次演出的「感天動地竇娥冤」,和過去的嘗試一樣:在精神上是絕對值得大家鼓掌的;但就我看的十四日的演出來說,似不比去年的成績好。教育部國劇劇本審查委員會建議刪去竇娥被斬的結局,『以免影響教孝精神,及提倡社會善良風俗之社教功能』一點,是否有此必要,非本文範圍,不擬在此討論。但雅音卻因此得將原定的:夜紡、逼婚、謀產、公堂、法場、托兆(依特刊上節目表),改為:夜紡、逼婚、驚奔、謀產、害命、公堂、托兆、法場、團圓(依現場字幕),因此將一齣悲劇變成大團圓的收場,很可能使許多觀眾感到失望;但從竇天章出場前,許多觀眾對傳令者高叫「刀下留人」時所發出的歡呼及掌聲來看,似也不乏對團圓結局更為喜愛的人。

另從戲劇的觀點來說,一個戲是否成功,應依人物的性格、情節的發展是否合情、合理,有無說服力或劇力而定,這中間並可以分開來就劇本、演出兩方面來談。下面我想就一個觀眾的立場,談談我對十四晚演出的感受。

一、「夜紡」:就劇本的處理來說,這一場戲雖然有很多美麗的詞句,但也有些語病,例如,竇娥在思念亡夫時怎能「相思不眠」?因思念亡夫而不能成眠的句子一再重複,似無必要。首場戲的主要目的在交代人物的背景及關係,不宜拖得太長。以「夜紡」開場,初看似乎很好:它一方面可表現竇娥家的貧困及她的勤勉,同時也可以說她因為睡不著所以在紡紗。但從婆媳之感情,她們家的經濟情況(還有那麼多錢可借給賽盧醫)來看,竇娥沒有一個人獨紡到天明的必要。如果說她自悲命薄,開場時最好不在紡紗而在做別的,(如將後來的唸詩提前),較為合理。

就演員方面來看,這場戲也有不少可以再加研究改進的地方。紡紗的手部動作不美也不真。天亮時竇娥捲簾動作不錯,但很久很久以後才去吹熄燭燈,在時間過程的處理上,欠細心。『�蛗}低聲問夫婿,畫眉深淺入時無』一詩,第一次唸時聲音上毫無悲哀的表情,到第二次重複時才感傷心,欠妥。如果這段戲是全場的開頭,這種由詩入情、由現在而追憶過去,當然很好;但這次演出時,這詩是在竇娥因懷念亡夫感到傷心後才唸的,不應在唸第二次時才感到難過。

在場景和燈光的設計上,聶光炎在「我摸索到一個輪廓」(見演出特刊)中所提出的原則,我非常同意,但在執行上有些小地方,似還有商榷的餘地。例如將紡紗機放在舞台之右下(以下所說方向,皆以舞台本身為定向標準),另一几一椅放在左中,畫面的構圖很生動。但將蠟燭放在几上,遠離紡紗處,而台上聚光燈所及的光區,僅有右下,令我產生兩點疑問:(1)「導源光」(Motivation light)既在左中,最高處反在右下,是否有為圖面美而失去全面真的可能?(2)古人夜紡時只有一燈如豆,在工作時會將燈放得那麼遠嗎?並且是放在右後方?

如果這場戲改從竇娥唸詩開始,演員的動作區位從左中開始,移步向中下,悲傷一番(唱、作可在此發揮),人去房空,無以自道,只好去紡紗(同時將燈拿至右下機房),然後是天亮、捲簾、吹燈,接著以蔡婆上做結,不知是否在動作、佈景、燈光變化、劇情上會更加有趣些?

二、「逼婚」:這一場戲開始時是郊外,燈光似可以立刻全亮,似無漸漸加強至全亮的必要。劇情的發展,由蔡婆的遇害、獲救,到逼婚,很順。第一場以唱唸為主,此場改用賓白,是很好的轉變。白不比唱易,各演員都有水準的演出,尤其是吳劍虹的張驢兒,發揮了高度的丑角功能。但是就整場來看,上下場的方向過於拘泥於傳統國劇的套式,有點亂。賽盧醫左上,害死蔡婆由左逃下,可以。蔡婆由右上,獲救後回家似應先向右行而不是馬上左下。竇娥由左上應門,右下、右上倒茶;而最後大家去吃飯時,幾人全由左下,令人奇怪,依蔡婆家的情形看,房子不應太大,那末,吃飯處和放茶水處不應在兩個方向。

另外想順便一提的是:國劇中在丫鬟或晚輩送上茶後,多將茶盤一翻,將盤中的水潑在地上,不知為何?當然,這個身段很好看,但似乎沒有真實的根據。第一:像竇娥一類有教養的女孩子,端茶時似不會將杯中的茶弄出杯外;即使偶不小心弄出一點點來,也不該當著客人(或退出房外後),將盤中茶水隨手潑在地上。我曾聽說過國劇中的動作講究不落實,講究舞蹈式的美,但也應該有實際生活做依據,而不是無中生有才是戲。所以,如果一個不懂事的小丫鬟或小孩子隨手將盤中水潑在地上,如果一個人要當面給別人難堪而這樣做,是很好的戲;否則,就欠妥了。但國劇似乎是千篇一律如此,不知何故。

三、「驚奔」:這場戲的立意很好,它一方面能增加張驢兒對竇娥的威脅感,同時可加強描寫竇娥的處境及婆媳的感情,並且奔逃和追逐的動作,一旦、一丑,一定可產生一場非常好看的戲。但這類戲在演出時動作的配合必須絲絲入扣,一鬆脫就沒有意思了。就當晚的演出來說,竇娥奔上台後很久,張才追上,氣氛太鬆;同時張一追上台後便馬上和竇娥是近身戲,未將國父紀念館這麼大的舞台做充分的利用,也未能充分演出追逐戲應有的緊張,甚為可惜。

有人說在國劇中不用真物器上台,切末(道具)都應和真的物器不一樣。國劇不是真實戲劇,所以不用真物器的原則是對的;但事實上國劇中所用的酒杯、筷子、茶杯、盤子、燭台、桌、椅等等,在形與質上說,那一樣不是真的?因之,我對「國劇不用真物器上台」的說法始終不完全了解。我只覺得以國劇的舞台形式來說,像舟、車等笨大的東西不用真的,較能美化舞台,給演員更多表演身段的自由;但我認為某些真物器是可以用的,也不能不用(如上列的茶具、筷子),但必須和戲調合。因此,我對「驚奔」中竇娥手中的刀,覺得很怪:這是把什麼刀?在我個人淺陋的歷史常識中,實在想不出來竇娥的廚房中怎麼會有這樣的一把刀!

說到廚房,竇娥的一句唱詞似乎在選字上很有問題。當竇娥向婆婆解說張驢兒要欺侮她的情形時,她說:『兒在廚下備瓊漿。』「瓊漿」二字美則美矣,但似不是竇娥的廚下所有的。我國文人編劇,常會為了文辭的美而忘卻劇情之合理性及人物的身份、地位。在國劇的改進中,編劇應對這方面加以注意。

四、「謀產」:這場戲我非常喜歡,尤其是開始時燈光的處理,配合得非常好:當張驢兒自右上角進場,進至全場觀眾可以看到他的位置時(約在入口至中下三分之一處),燈光約在三分之一秒內全亮,快速、明朗,和張驢兒的動作及自白,同一節拍。在這一場內,燈光沒有做任何「粉飾」的工作,但發揮了它應有的功能,所謂自然而無斧鑿痕,為藝術之最高成就。演員的身段及獨白也都很好。但不知道如果台詞稍微短一點、或是加入賽盧醫,使張的部分獨白改用動作來表達,會不會增加一點戲味?

五、「害命」:這一場戲不夠「細」,也可以說演員對心理的刻劃不夠。例如蔡婆要吃羊肚湯的戲:張驢兒偷偷地將砒霜放在湯內,同時將湯端了上來,是一種反常行為──他不是如此殷勤體貼的人,而在場諸人竟全無異常的反應,竇娥似也只叫他把湯放下(台詞不清,未能全聽清楚)。驢兒明知湯中有毒,經竇娥一擋,便將湯放在父親桌上就不管了,戲不夠多。將湯放在張父桌上的安排是相當精彩的,這時張父也想吃湯的饞相,似可稍加誇張,和後面的吃湯,會有更佳的呼應。蔡婆嫌湯腥的動作,有馬虎應付之感。張父死後驢兒由痛哭轉變到威脅竇娥嫁給他,沒有將轉變的過程演出來,是一大缺失;而竇娥對驢兒威脅的反應,也過於平淡。像這樣一場多人同時在台上的戲,所有演員必須注意別人的行動,才能達到統一的效果。

六、「公堂」:這場屈打成招的戲似太冗長了一點,除燈光外,顯得有些單調。這一場的主要光區為舞台的中間及中下,犯人跪著的區位。中上的縣官在微光中,兩旁的儀仗、縣役等人,只有下方的幾個沾到一部份中間的白色強光。因之縣官背後的白色高矗的景片(上面似畫有淡淡的抽象式的一些東西),剛好把縣官及案桌托了出來。中區燈光在「帶人犯」時開始加強,幾次在竇娥受刑時轉為暗紅,醒時即恢復白光。這整個設計應該是相當完美的,但現場所呈現的效果,給我的感受是好像有什麼地方不對:可能是光的強度及明、暗的時間配合(timing)未恰到好處?可能是音樂未能與它協調?也可能是和演員的唱、作不配襯?我未敢確定。

我曾想,如果將縣官背後的景片改為低矮型,顏色改為暗紅和土黃相雜,然後給縣官一束淡色的光,從象徵的角度來看,不知是否較能襯托縣官這個人物的造型?

在演員動作的設計上,最值得注意的當然只有竇娥一人。但她在這一場中的身段,不管是站、跪都很少可看之處,而受刑時以武旦動作兩腿盤旋、在台上翻滾的一段,似乎不應該用。動作的本身雖不難看,然而就竇娥的個性、人物類型、當時的舞台氣氛來說,似乎都不太適當,所以結果給人的感覺是:演員在賣弄她的基本功夫。

還有丑角(縣官)的戲好像太多了;同時其他人物的唱唸也很少,受刑拷打的戲又多,因此整場戲有點像話劇或文明戲。也可以說這場戲似乎沒有發揮傳統國劇的優美。

七、「托兆」:此場只保留有竇天章衣錦榮歸的部份,不知為何仍用此二字?

八、「法場」:此段人物最多,上下場及兵丁、劊子手的走位都很好,只是最後竇娥步向刑台時卻背向觀眾,後面還斜排著兩列士兵,擋住了觀眾的視線,不知為何?這場戲還有些小地方沒有配合好,例如當竇娥唱『眾百姓擠向我舉步艱難』時,台上一個百姓還沒有上來,竇娥對天發三願時全身癱瘓在兩個劊子手的臂上,過於軟弱。將行刑時眾百姓太安靜死板,未能發揮他們在場的烘托功能。

以紅色和黑色為主的背幕,很有助於氣氛的製造,但圖面稍嫌太具象了,使襯托的意圖過於明顯,美中不足。這一場戲的燈光比「公堂」一場成功,只可惜在開始時照明文武場用的光太強了,光區也大了些,否則,效果應當更佳。

九、「團圓」:此場是臨時因改動劇情加的,任何缺點都可原諒。但掛上張大千先生設計的「守舊」,似乎太拘泥守舊了。我曾在評雅音「白蛇與許仙」的演出時提出過,張先生的設計本身很美,但不是為該劇作的;現在,當然也不適於做這場戲的背景。

綜觀這次演出,我是願意鼓掌的,所以願順便提出幾點淺見,以為雅音小集的藝術家及其他有志做類似嚐試者的參考。

一、我認為國劇在排練時應加上一個導演,他應該有現代劇場的知識,來幫助達成演員們在台上的合作與默契,控制全劇節拍、氣氛、韻律的統一,燈光、音樂、場景的相互配合等,使整個演出具有整體感。

二、加強劇本的編寫。現在和未來的許多新觀眾,在思想和欣賞方式上都有別於過去,對舊劇中的某些俗套已不喜歡。編寫國劇者除有深厚的舊文學基礎外,應知道一些現代的編劇技巧和劇場知識。劇本是國劇中最弱的一環,必須加強。

三、佈景和燈光的應用,還待更多人的努力。國劇是一種非寫實性的戲劇,所以不能用寫實性的佈景。燈光的本身雖是抽象的、象徵的,但從這次演出來看,聚光燈似不宜用得太多,尤其是在像國父紀念館那樣的地方,觀眾居高臨下,看到台面上一圈圈的燈光,有時會產生像在看馬戲團或歌廳一類表演的感覺。利用暗場換景或道具,原則上是可行的,但一齣戲如有太多的暗場,常會破壞全劇的連續和流暢感,很可能會反不如用傳統的檢場來得明快。

還有,聽說國父紀念館的燈光及音效控制室不准「外人」進入,但「外國人」則例外。如果這不是謠傳,希望主管單位加以考慮,能讓演出者的燈光、音效工作人員進入,自己操作,才能配合得分秒不差,達到預期的效果。

最後,預祝雅音小集的下次演出,能更為成功。